據澎湃新聞報道,大三學生汪某因偶然間發現“京東白條”存在一個“致命”漏洞——無需本人實名認證,也無需綁定銀行卡,用別人的身份信息,就可以注冊賬號并賒賬購物。
于是汪某找到小伙伴,組織他們冒用別人身份注冊京東賬號網上購物,然后變賣套現商城解決方案,汪某等 9 人因詐騙京東公司 110 萬元,被以詐騙罪判處 10 年 9 個月至 1 年 2 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。
生于 1996 年的汪某,案發前是湖南湘潭一所高校的大三學生
北京企業網站制作,庭審后,他短暫接受澎湃新聞采訪稱,“最開始使用白條是正常購物,后來發現京東系統自身存在漏洞——實名認證可以直接跳過,不需要綁定銀行卡,就可以面簽。我覺得很好玩,像黑客一樣。我就叫了一些人,我只提供操作方法,具體都有人負責。”
澎湃新聞從公開的裁判文書發現,在詐騙京東白條的犯罪中,實際有兩種情形。一是像汪某等人這樣,查找到真實大學生信息,向京東公司申請白條,從而進行騙取賒購額度。另一種是偽造虛假的大學生信息,但同樣通過京東公司的審核,從而獲得京東白條賒購物品。
澎湃新聞從中國裁判文書網搜索到的140余起判例顯示,全國至少已有200人因為“京東白條”詐騙等行為觸犯刑法并獲相應刑罰。據京東公司提供給芙蓉區人民法院的證據,湖南至少有89人被冒用身份信息騙取京東白條賒購額度。
上述判決書披露的數據顯示,被告人的平均年齡不到28歲,大部分人此前均無違法犯罪前科。這些案例中,大學生既是受害人又是加害人,他們一部分人因身份信息被冒用、盜用而苦惱,另一部分人因沒有經受住金錢的誘惑而通過“京東白條”干起了非法的事。
裁判文書顯示,京東公司對于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獲取白條所持態度是,若被冒用人完全不知情,則京東公司作為受害人向警方報案,追究冒用者的刑事責任。參與辦理白條詐騙案的律師介紹,京東公司在準備起訴被告人時,往往準備了一段時間,以方便取證。
百余起已生效判決書顯示,這些盜竊、詐騙京東公司財物的案件,自白條業務推出的2014年以來至2018年上半年
建筑網站建設,不間斷持續發生著。
一名參與辦理汪某等人詐騙案的律師告訴澎湃新聞,“盡管在這類白條詐騙案中,京東公司在管理上存在明顯漏洞、風險控制存在問題,但是從刑法意義的角度,這些90后大學生并不能因京東公司自身的問題而減輕刑責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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